江苏省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485名)

2022-10-25 10:55:27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485名(中小学教师431名,特殊教育教师4名,幼儿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已申请或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4.优秀毕业生是指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②获得校级奖学金及以上者;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④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党、团)干部”;⑤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⑥院级及以上的学生会正副主席或正副部长;⑦全日制本科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4)毕业生;⑧研究生阶段为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名单详见附件4)毕业生。

5.职业资格和能力条件:考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考生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7.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程序和办法

此次招聘分为A北京师范大学、B华东师范大学两个考点,报名、网上初审等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考核将在相应考点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一般不对非本校学生开放,因此考场将设置在考点高校周边,考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或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2022年11月4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xwjszp.wxeic.com/

3.网上初审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2022年11月5日12: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考点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其中: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二)考核

1.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采用线上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操作方式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综合能力素质考核的考生在进入面试考核前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进行递补。现场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表(贴好照片,见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报到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协议书、学生成绩单、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如奖学金证书、学生干部聘书等)及其他个人荣誉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面试形式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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