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专场引进“新苗人才”48名公告

2022-10-25 09:12:4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三)考试

本次高校专场基础教育“新苗人才”引进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引进对象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禅城教师队伍。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7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考核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引进岗位1:3确定考核人选,如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招考岗位是否组织下一环节。

2.考核

考核是对报考者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查,主要考查报考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3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和考核环节完成后,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时间、地点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八)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评定)、管理办法》《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禅聚英才”五大行动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相关基础教育“新苗人才”条件的,将按文件精神给予补助。

六、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3年禅城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引进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本次高校专场引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人员和考生需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报名系统”中发布,或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因疫情影响等实际情况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方式、时间等进行调整的,将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四)本次引进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与处理并追究责任。

(五)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57-88017223,0757-88017224,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应聘中职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01060,其余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新苗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本公告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高校专场引进“新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3日

附件1.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高校专场引进“新苗人才”岗位表(北京考点).xlsx

附件2.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高校专场引进“新苗人才”岗位表(西安考点).xlsx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文标题: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专场引进“新苗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cheng.gov.cn/fsccccjy/gkmlpt/content/5/5424/post_5424979.html#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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