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教师招聘207名公告

2022-10-19 17:02:3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预计在2022年11月7-8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北京市,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2年11月9日下午(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北京市,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说课/试教)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十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从考前7天起,注册“北京健康宝”,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北京健康宝”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要提前了解北京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三)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同时凭“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等材料参加考试。

(四)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北京健康宝”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以上均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根据广州市和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0-22083791,监督电话020-22083779,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1-6:

1.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xls

3.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6.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原标题: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621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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