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其他事项。考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6502、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监督电话: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
附件1:宿迁市宿豫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3:宿迁市宿豫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宿迁市宿豫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7日
原文标题:宿迁市宿豫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uyu.gov.cn//suyu/rszk/202210/4fd5cfd66dd841ad9d2c3fdbbd75bf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