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暂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以协议承诺入职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如因疫情影响,上级有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3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应届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届生其本科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如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须按本科专业报考对应学科。
应聘幼教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园区籍师范生可放宽至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聘青少年活动中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以应聘)。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应聘幼教岗位的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应聘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除外可适当放宽条件)。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具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骨干教师。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根据《园区教育系统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引进人才操作办法》,通过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引进专场考核,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身份引进,也可通过其他场次招聘以企业化管理人员身份聘用。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
①国家级名师、省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地市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④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区县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紧缺型人才
①双一流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名牌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丰,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③优秀中高考学科教研员,质量意识强,教学实绩好,中考或高考成绩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三年及以上设区市教研机构或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岗位经历,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级职称及以上。
④优秀的高中学科竞赛教练,三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的竞赛教学任务,近三年有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一等奖或多人次省级一等奖的业绩,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备注:
1.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四、信息公开方式
1.校园招聘以园区教育网和相关大学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信息。
2.其他类型的招聘以园区教育网统一公告的形式发布信息。
五、招聘录用
园区教育局根据各场招聘的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入职体检并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无法提供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等必备证书的,不予录用。拟录用在职人员无法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及相关荣誉证书的,不予录用。经审查,拟录用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不予录用。
六、纪律监督
2023年园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将继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
原文标题: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师资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ipac.gov.cn/dept/zh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