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相关政策
19、问:关于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免费考试、体检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并在提交相关资料且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0、问:入学教育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每学年学费为6500元/人,以一年半学制计,共收学费9750元。住宿费每学年为820元/人,住宿标准按规定配置。
21、问:本次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与本市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考试如何衔接?
答:参加本次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的考生,如同时还参加了本市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考试或其他公务员类招录考试,且已进入录用程序的,本次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程序自动终止。
七、关于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和不诚信行为的处理
22、问: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如何处理?
答: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3、问:《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答:《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问: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八、关于疫情防控
25、问:本次招考在疫情防控方面有何要求?
答:在本次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招考专题网站将在笔试、面试等工作前及时发布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结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26、问:本次考试是否提供辅导教材、进行考前培训?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可以仔细阅读《考试大纲》。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原标题:2021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文章来源:http://www.shacs.gov.cn/CivilServants/CivilServantsDetail/4d196105-6e36-46f2-bca0-ee382384a3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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