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评项目共三项:400米跑,以1分50秒以内为达标合格;俯卧撑,规范动作15个以上为达标合格;站军姿,规范动作超过30分钟为达标合格。以上项目只测评一次,不进行复测。测评结束,当场宣布被测评人员成绩是否达标合格。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体能测评不达标合格者,不予进入体检、政审考核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没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能测评合格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政审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应聘人员政审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聘用方式
对经考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应入职手续。本次招聘的公安辅警人员不录警、不授衔、不具备执法资格(配合正式人民警察参与执法工作),享受我县现有辅警待遇。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考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按要求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抵达我县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参加。考生在报名、考试、体能测评前3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经县卫健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
(二)考生在进入报名、考试、体能测评现场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场地。考生进出报名、考试、体能测评场地,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是否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和防控需要确定。
(三)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招聘工作进程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六、注意事项
(一)成功报名的考生要时刻关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须及时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电话:0455-6487341,0455—6483899,请在工作时间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考生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考人参加体能测评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不得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公告由望奎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望奎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