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参加公开转任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携带以下报名资料: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②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③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④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转任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转任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转任程序。
转任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的,需重新填报《报名登记表》。
本次公开转任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相应核减或取消转任职位计划。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可于3月17日14:30-17: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名地点:海安市行政中心1219办公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本次公开转任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海安党建网(http://djw.haian.gov.cn/zzb/)“公告公示栏”查询。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相关单位联系。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三)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转任单位具体实施,可根据转任职位要求和工作需要,采用面谈、专业能力测试和适岗评价等方式或组合方式进行,最终折算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价方案由转任单位制定,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综合评价一般在笔试后3天内完成,也可在笔试前实施。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复审
笔试和综合评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转任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
市委组织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3:3:4的比例折算总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实行等额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转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转任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员。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组织到转任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对取消转任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转任单位党组(党委)确定是否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次转任工作由海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政策咨询电话:88812971,81857216;监督电话:81868266。
附件:
1.《2023年上半年海安市市级机关公开转任公务员职位表》.doc
2.《2023年海安市市级机关公开转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0日
原文标题:2023年上半年海安市市级机关公开转任公务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djw.haian.gov.cn/zzb/infodetail/?infoid=e7197962-377e-48e3-9b34-b03ffcc4b350&categoryNum=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