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1月28日8:30至12月4日14: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吉林上岸鸭公考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 科目与内容
笔试设置公共科目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公共科目为《政治理论素养与通用工作能力》,突出测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理解运用情况和公务员应具备的能力素质。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根据职位需求设定,突出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履职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笔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任一科目未达合格线的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
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成绩×50%。
计算笔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公共科目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成绩折算后分别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后再进行汇总,汇总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未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公共科目成绩即为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 时间和地点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 12月4日8:30—11:30
公共科目 12月4日13:30—15:30
共设9个考区,分别为:长春考区、吉林考区、四平考区、辽源考区、通化考区、白山考区、松原考区、白城考区、延边考区,各考区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报名时,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就近就便选择考区。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 成绩查询
报名人员可于12月中旬登录吉林上岸鸭公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 人选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遴选机关通知面试人选本人。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由面试人选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审核表》等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进行资格复审的,将当场与面试人选本人进行核实并视情况延伸核实。复审结果一般当场公布,情况复杂难以当场确定的,经核准后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 面试形式
根据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面试人选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名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折合总分为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分别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后再进行汇总,汇总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执行。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以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州级以上机关。同时,核查现场审核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
七、确定拟任职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
自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拟任职人员之日起,确定的拟任职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对其调整职位或者晋升领导职务、职级。
省级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分别同步在本人工作单位、本部门网站和吉林上岸鸭公考进行公示,市州级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分别同步在本人工作单位、本部门网站和本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组织拟任职人员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遴选机关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八、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任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以遴选机关管理为主,所在单位协助管理,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在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前,对拟任职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视情况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各单位实际需求,在笔试科目相同、职位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视情况进行调剂。
通过本次遴选转任到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职位的人员,服务年限内不得参加遴选、不得转任交流到其他单位。
九、其他事宜
(一)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其中,报名人员参加现场审核须持规定时间规定区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参加笔试须按照笔试前7天吉林上岸鸭公考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参加面试及其他环节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有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吉林上岸鸭公考发布,请广大报名人员及时浏览网站并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报名人员应诚信考试,严格遵守公务员公开遴选相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平公正。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本次遴选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遴选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以及各类机构或网站开展的政策解读、报考人数预估、考试成绩预测、排名查询等行为,均与本次遴选无关。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全省各级机关和广大公务员加强监督,如发现相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营造公开公正、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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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审核表
组织评价材料(样式)
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及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rar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22年10月28日
原标题: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lgwyks.cn/news.aspx?id=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