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优化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吉林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三级调研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主要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省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职位报名范围:
(1)吉林省市州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副处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三级调研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吉林省省级机关设在各市州级及以下单位和中央机关设在吉林省各市州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2. 市州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职位报名范围:
(1)本市州所属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吉林省省级机关设在本市州各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和中央机关设在本市州各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3. 聚焦服务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吉林省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考其他市州级机关部分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具体职位以《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注明为准。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州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长春市的区级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 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 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且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7.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0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
8. 报考省级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州级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9. 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10.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特殊说明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资格、年龄等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明确的资格条件为准。
三、信息发布和组织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表》、报考指南(见附件2)、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发布和报名、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吉林上岸鸭公考(http://www.jlgwyks.cn,下同)进行。
报名人员可通过吉林上岸鸭公考查询遴选职位和职位资格条件,相关政策、《职位表》涉及事项和现场审核等事宜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如需咨询,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四、报名程序与相关要求
采取组织审核、现场审核和网上审核的方式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组织审核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审核结束前。
本次公开遴选由公务员本人提出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本人所在机关党委(党组)或者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并对报名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一贯表现作出组织评价后方可报名。经组织审核同意的报名人员,须由审批人在《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审核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审核表》)相关意见栏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出具《组织评价材料》(样式见附件4,加盖公章)。
凡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未出具《组织评价材料》的,不得报名。
(二)现场审核
时间:2022年11月5日至7日,每天8:30至16:30。
报名人员需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现场审核地点所在城市采样检测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纸质版(核酸检测机构出具或“吉事办”核酸检测结果截图打印均可)和下列材料原件、2份复印件到《职位表》明确的地点参加现场审核: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②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或者党委组织部公章的2021年、2022年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度各1份)、《审核表》、《组织评价材料》。
审核通过的,遴选机关在报名人员的《审核表》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现场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遴选机关人事(干部)部门公章。不具备遴选机关选人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不予审核通过。
(三)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5日8:30至8日14:30。
网上报名仅限现场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时,须仔细阅读相关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需上传《组织评价材料》、遴选机关加盖人事(干部)部门公章的《审核表》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近期2寸免冠蓝色正面证件照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
每名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网上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身份证号、密码是报名人员登录吉林上岸鸭公考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凭证,请务必牢记。
(四)网上审核
时间:2022年11月5日8:30至8日16:30。
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需要重新认定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核,并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本次遴选人选。
(五)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5日8:30至9日11:30。
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登录吉林上岸鸭公考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完毕。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六)取消、核减和改报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专业性强的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报名截止后,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遴选计划,相关情况于2022年11月9日20时前在吉林上岸鸭公考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其他职位,不需现场审核。每名报名人员只有一次改报机会,改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8:30至11:30。报名人员改报成功后须于2022年11月10日14:30前重新缴费确认,未重新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原报名费用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系统按原支付渠道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