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20人)

2022-10-27 16:02:37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关于印发<上饶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上饶市人事调配办法》有关规定,在省委组织部的统筹安排下,决定开展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计划数

1.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2.三级主办及以下职级。

遴选职位计划数共20个,详见《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上饶市范围内(含中央机关、省直机关驻饶单位)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上饶市范围内(含中央机关、省直机关驻饶单位)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上饶市范围内自2018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工作经历及现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任现职不满1年的。

9.已经报名参加2022年中央、省直部门或其他地市遴选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之前书面提出。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或者进入面试后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各遴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人员问题咨询。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10月26日9:00—10月31日17:00,报名地点为所报考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和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高比3:4的同底电子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要按照公布的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11月1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市委组织部。

11月2日,市委组织将组织各遴选单位集中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开展交叉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过程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考试资格。

(四)职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专业性较强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最低比例要求的,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1月4日改报1个职位,当日17:00前没有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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