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抚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69人)

2022-10-26 16:44:3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2022年抚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以及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抚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市级机关、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遴选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详见《2022年抚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抚州市辖县(区、含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下同)及以下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在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自2018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进行了参照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中央垂直管理机关、省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抚州市所辖县(区)机构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需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现任或曾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正职、县直单位正职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198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198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

6.报考人员应达到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

7.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即:遴选全过程中,报考人员的现任职务职级不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级;

8.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1.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遴选公告和遴选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设置有疑问的可向遴选单位咨询了解,联系方式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一)公开报名

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22年抚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向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提出报名申请,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盖章确认。

中央垂直管理机关、省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抚州市所辖县(区)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提出报名申请。

公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17:00前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其遴选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9日9: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知艺楼(地址:抚州市临川区王安石大道99号,具体位置详见导图)。

报考人员在报名申请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2022年抚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复印件;

4.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的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362501199101021234),格式为jpg,大小为40KB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

5.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7,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

若某一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或调减的职位将于2022年11月2日前通过“抚州微先锋”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2年11月4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2年11月9日9:00-17:00,前往所在县(区)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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