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公告(1595人)

2021-03-03 15:02:4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吉莉

重磅!2021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录公告已经发布!本次招录1595人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03日10:00-2021年03月09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3月11日18:00前完成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03月02日22:00-2021年03月28日

笔试时间:2021年03月27日-2021年03月28日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兵团.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兵团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办法

招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招录职位

2021年兵团计划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1595名,其中,兵团机关65名,师市机关551名,团场机关219名,监狱系统100名,选调生60名,“大学生培养锻炼”岗600名。

“大学生培养锻炼”岗为行政编制、综合管理岗位,在南疆师市培养锻炼一年。培养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兵团党委组织部在南疆师市范围内进行统筹分配。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职位表》、《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录选调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录条件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特警职位年龄为25周岁以下;第一、二、三、十四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和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人民警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招录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标明面向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兵团连队(社区)“两委”成员、部队退役士兵的,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的须满8个月以上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以上服务期的须满16个月以上方能报考(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1日);

7.应届毕业生岗位招录范围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新疆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6.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招录条件或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落实工作单位情况等,除有明确要求外,均截止到2021年2月。

四、招录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

(一)报名

1.职位查询

具体职位、招录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者可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查询。

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部门联系。招录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职位表》查询。

2.网上报名

报考者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考生报名表》、《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部分高校招录选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者可在2021年3月3日10:00至3月9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者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问题的,后果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于3月3日12:00至3月10日18:00期间登录兵团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3月3日12:00至3月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3月9日18:00至3月10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3月11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必须打印《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环节时携带)。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招录主要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报考者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职位取消或核减

兵团机关及北疆师市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职位招录计划数:该职位报名缴费确认人数),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或核减招录计划的职位于3月12日14: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布。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报考者,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6.职位改报

3月12日14:00—3月13日18:00,被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申请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职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申请改报的报考者需将《职位改报申请表》以扫描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3月22日至28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一式2份,参加笔试时携带)。笔试及后续各招录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申论》试卷分两类,报考兵团、师市机关和监狱系统职位的考生考第一类试卷,报考团场机关、选调生和“大学生培养锻炼”岗职位的考生考第二类试卷。

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

考试范围以《2021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以及《2021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27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3月28日《公安专业科目》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雷同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对报考者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笔试成绩查询

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相加,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有一科无笔试成绩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15日14:00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查询。

5.注意事项

报考者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1.资格复审部门

兵团机关各招录部门负责本部门招录职位的资格复审。各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师市职位的资格复审。监狱系统负责本系统职位的资格复审。“大学生培养锻炼”岗职位资格复审由相关师市负责。部分职位在资格复审环节由招录单位进行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各资格复审部门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经学信网(www.chsi.com.cn)验证过的学历证明、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部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

在兵团团场工作的连队(社区)“两委”成员应提供团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职位要求有“二年基层工作经历”条件的,报考者还需开具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另行发布公告。

(四)职位调剂

调剂职位:无人报考或因报考者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职位。

调剂范围: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可以参加调剂。已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调剂,违规的报考者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调剂时间、方式另行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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