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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和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结合工作需要,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法院系统工作人员273名、检察机关工作人员1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时间截至2019年8月15日前)。《2019年公开招录法院系统、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职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中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至2001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招录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其他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职位查询详见附件1。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如对招录职位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特别提醒:因往年考生多次在报考专业上出现理解失误,此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人员向招录机关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招录机关审核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
本次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8月15日9:00-8月19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录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前再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方便广大报考人员了解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理性报考,同时防止大量报考人员集中在临近报名结束时报名,造成网络拥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从报名开始日的第2天(8月16日)开始,到8月18日止,每天上午11:00左右,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的“人事考试专栏”中“公务员考试”栏目,公布各职位报名相关数据(含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照片审核通过人数、缴费人数)。此后,不再单独公布每日报名数据,待缴费结束后再公布最终报名数据。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20日9: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8月21日9: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三科合计15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8月20日前的工作日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人力资源产业园2号楼2楼2207室)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交费,在笔试开考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收笔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