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员
首页资讯题库资料
导航

公告阶段

报名阶段

考试阶段

成绩阶段

面试阶段

录用阶段

考试指南

×
广西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
1第一种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第二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

  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