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
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