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
考生请于11月14日9:00起登录青海省选调生报名系统(http://47.114.77.245/tip/),查询选调专业和选调单位信息,逐项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青海省2023年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A4纸彩色双面打印,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报考人员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学校有关部门核准推荐。
(二)组织推荐
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初审、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确定推荐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在《推荐报名表》上盖章并转交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凡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逐项确认报考信息,上传审核盖章后的《推荐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图片(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图像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8:00。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查询初审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12:00,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考信息后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按照修改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按手机短信通知或报名系统内通知的准考证打印时间段,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所有考生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规范汉字)答卷,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的部分不计分。为减轻考生负担,同时考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尽可能采取“送考上门”方式,考点设置在校内或学校所在城市及西宁市。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所有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下集中面试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将提前通过手机短信、报名系统公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签约和公开择岗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同一选调职位代码内依次自主择岗,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照姓氏笔画抽签确定择岗顺序。考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的,取消选调资格,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视情决定是否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列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初次体检不需要缴纳体检费。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查核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向考察组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审核盖章的《推荐报名表》原件1份,A4纸张彩色双面打印;
2.毕业证、学位证或如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职业资格证原件,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选调条件要求中“具备四项条件之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