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3年从武汉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2022-11-08 15:31:2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二)统一笔试和面试(2022年11月下旬-2022年12月下旬)

江西省委组织部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面试,各100分,合计200分。

1.笔试。笔试初定于2022年11月26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为减轻考生负担,同时考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采取“送考上门”方式,考点设置在武汉大学。请考生于11月20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笔试后,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名单,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初定于2022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2022年12月底前)

面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考察。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即在选调计划数基础上,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增加1-2名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如遇末位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四)签订协议(2022年12月底前)

考察结束后当场签订协议。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与其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五)体检公示(2023年2月底前)

江西省委组织部委托学校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体检表以学校为单位寄送至江西省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江西省委组织部将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拟录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录用分配(2023年8月底前)

选调人选确定后,综合考虑人选的籍贯、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博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省直单位或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等市直单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市直单位或县(市、区)直单位;本科生统一录用到县(市、区)直单位。鼓励选调生自愿分配到乡镇(街道),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

对博士研究生,江西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开展笔试加试,并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录用到省直单位的人选。

四、有关政策

1.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一级科员,同时签订《选调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江西省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不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违反最低服务期协议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分配到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选调生,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岗前培训。选调生录用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3.基层锻炼。选调生试用期满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省直单位的选调生,第一年到村任职,第二年可到乡镇(街道)锻炼。录用到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选调生,统一到村任职2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4.锻炼期满考核。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后,将进行考核,并组织“二次选岗”。根据考核情况,对表现优秀,适合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及时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上;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回到选调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1-88901075

技术咨询电话:0791-12333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日

 

原文标题:江西省2023年从武汉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xsjy.whu.edu.cn/jyxt/jygz/new/newsDetail.zf?xwid=EC65B15D55DA2855E055000000000001&lm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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