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职位和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保持男女平衡),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15人。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素质测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选调志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综合表现,同时了解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经历和表彰奖励等情况。
6.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6∶4的比例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计分,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10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7.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8.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录用人选个人档案转递到相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1.录用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有关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
4.报考人员要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六、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各有关高校党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实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情况等材料。选调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25-83785258;025-83785626;025-83785901。
文件信息
原文标题:江苏法院系统面向中国政法大学招录2023年名校优生专项选调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s://scc.cupl.edu.cn/frontpage/cupl/html/newsDetail.html?id=02821bf560314b87a4fbda794fa8b8d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