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公告

2022-10-17 15:50:4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沫沫

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拟开展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工作(以下简称择优调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粮食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局)主要承担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储备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供应管理驻军、救灾等政策性用粮,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等并组织实施。

二、择优范围

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上级机关(单位)设在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或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三、调入职位及计划调入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市粮食局拟择优调入工作人员2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2年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择优调入计划表》。

四、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或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现任职务职级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者以及与市粮食局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者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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