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21 13:54:28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哈哈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冕宁县公开考试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详细情况见附件《冕宁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2.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等各种证书及资格条件。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原件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其中报考者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所学各科成绩补考超过2科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7)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8)现役军人。

(9)免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冕宁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和校园网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召开应聘人员见面会,介绍我县的基本情况、编制使用、工资福利和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向应聘人员介绍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三)考生现场报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填写《冕宁县2021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上需贴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招聘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见面会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10:30—12:00、14:30-17:00,3月28日9:00—12:00、14:00—16:00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桃李园餐厅三楼)

报名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所学各科成绩补考不超过2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往届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如录取后,档案记载的所学各科成绩补考不超过2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出具原工作单位所属的县级人事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辞职证明文件。

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时提供)。

2、考生在考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填写报名表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无人接听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二吋照片二张。

(四)资格初审:由“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完成后,对初审合格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做为考核总成绩。考核组通过查阅考生提交的资料,根据考生自荐书、学习成绩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人员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总额)超过40人时,由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笔试。若要进行笔试,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程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通知考生,经笔试后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发给《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普通话、声乐及其它才艺展示,并即兴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待定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桃李园餐厅三楼)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顺序:进入面试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计分方法:采用百分制记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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