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树人大学招聘人员公告

2021-03-19 15:44:4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吉丁

浙江树人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批次招聘需求为 9个岗位共20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上岸鸭公考将持续为您关注浙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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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树人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现有杭州拱宸桥、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 9个岗位共20 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8月底前正式到岗。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树人大学网站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各用人单位(部门)组织安排2-3周时间的实习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作为考核组成部分。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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