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公开招聘11个岗位共23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上岸鸭公考将持续为您关注浙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区。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浙江省中医院设湖滨、下沙、西溪、富春四个院区;浙江省新华医院主院区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中山医院设莫干山、庆春路和滨江三个院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浙江中医药大学及3家附属医院本次公开招聘11个岗位共2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财务部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按毕业生身份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其他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1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