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17:00止。
2.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外省市报名人员);
(3)最高学历证明(请上传于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最高学历证明”项);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图片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请上传于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学籍证明”项);
(5)学位证明(请上传于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其他”项);
(6)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英语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工作经验年限证明或其它相关材料(请上传于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其他”项)。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下载准考证。
(三)笔试、实操考试
考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成绩查询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另行通知(仅宣传教育岗位除笔试外还需进行实操考试),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宣传教育岗位实操范围包括讲解能力、阅读能力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实操成绩(若有)总分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实操分数(若有)由高到低,一般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面试比例为1:2)。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及实操考试(若有)、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如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