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汕尾市集中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1102人公告(教师岗505人)

2021-03-16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鹿鹿


五、考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1.按照综合、教育、卫生三类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分为综合、教育、卫生三类试卷。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广东汕尾人才网直接查询。

(二)面试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

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3.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名单,将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等方式,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准确把握其是否符合其报考岗位聘用条件。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且考生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3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4)的对应专业进行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报考定向“三支一扶”招聘岗位的不予加分)。

加分资格审核的具体事项于笔试前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考生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有关就业择业期政策规定的,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附件5)。

(七)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周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考试

(八)本次招聘岗位中设置有户籍(生源)条件报考限制的,聘用后必须保证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周年的承诺。

(九)本次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十)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十一)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择业期认定时间、退役期限以及相关经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次公告报名首日(即2021年3月30日)。

(十二)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适时公布,请考生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60-3383663(汕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汕尾市人事考试鉴定院)。


附件:
1.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集中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集中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5.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

6.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原标题: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集中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weirc.com/1615896300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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