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一)加分对象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7日-4月9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至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丰泽区树脂大楼508)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二)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在职教育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1份(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应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4.《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登记表》(附件4,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应下载《登记表》,并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表》无需打印和现场提交,考生填写完毕后务必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的邮箱(邮箱地址:fzqjyjrsg@126.com)。表格的文件名应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应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
5.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a.“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2021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b.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c.“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下载《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见附件4,以下简称<服务证明>)。《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
6.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办理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其中,2021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以及“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2.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4.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一)笔试
全省统一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1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9日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或岗位技能考试等形式进行。考官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方法确定考生的面试分数(体育学科的岗位技能测试除外,以考生实际得分为最后得分)。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学科面试为片段教学加岗位技能测试,其中,片段教学占70%,岗位技能测试占30%。体育学科岗位(足球特长除外)技能测试从100米跑、立定跳远、铅球三项中随机抽取两项进行测试(每项各占15%);体育学科岗位(足球特长)技能测试,足球为必考项目,占15%,另从100米跑、立定跳远、铅球三项中随机抽取一项进行测试(占15%);音乐学科考声乐及舞蹈两项,各占15%;美术学科考书法及素描两项,各占15%。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相关通知,面试成绩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三)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空缺的不再分岗位,面向该学科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招聘),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部分体检项目)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丰泽区教育局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先由第一轮招聘的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任教学校(其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小学体育教师拟聘用人员按学科合并选岗),再由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任教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经区人事调配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给予办理入编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和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丰泽区教育系统纪委以及丰泽区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508456,0595-22508205。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附件:
1.《2021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1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分学校人数、学科统计表》;
3.《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4.2021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加分文件依据及有关表格
中共丰泽区委编办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分学校人数、学科统计表.xls
2021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登记表.xls
2021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doc
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doc
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泉委办〔2007〕68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doc
原标题:2021年泉州丰泽区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iyebian.net/xinxi/368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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