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省福州闽清县编外108名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1-03-16 09:30:49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吉娅

2021福建省福州闽清县编外新任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108名新任教师。全省统一笔试报名:3月21日~3月27日。更多福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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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3月16日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2021年编外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2021年闽清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招聘新任教师共108名,其中高中17名、职业中专5名、初中10名、小学56名(其中5名为会计岗位、3名为县少体校体育岗位)、幼儿园20名。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以上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闽清县政府网上公开发布。网络报名结束时,若个别岗位无人报名,所空余岗位将转至小学岗位(不含会计岗位5名和少体校体育岗位3名计划数)。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研究生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要求:高中、初中、职业中专、少体校要求福建省内生源(或户籍人员);小学、幼儿园要求福州地区生源(或户籍人员),含平潭综合实验区。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⑶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⑷现役军人;

⑸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的我县编外教职工。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时间、报名方式:

1.时间安排

全省统一笔试报名:3月21日~3月27日,符合闽教师〔2021〕1号文件规定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专项(研究生)招聘报名时间截止:3月19日下午5:30分,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生,通过电话和电子文档向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电子材料投递邮箱:849429400@qq.com;纸质材料投递地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政编码:350800,联系电话:0591-22332723(办)、15060133605(包老师)。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4月18日(闽教师〔2021〕1号文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完成报名并缴费。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生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甲)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为2021年7月31日。

(三)招聘考试和聘用办法

1.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合格者方可录用,下同)。笔试、面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按4:6(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办法:笔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考试(考生选择所报考的学科专业)两部分。具体内容详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闽教师〔2021〕8号)。

报考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按规定可享受加分待遇的对象,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从高到低,以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办法:面试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采取编写教案和片断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补充招聘:在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依据闽教师〔2021〕1号规定的办法开展补充招聘工作,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报考条件按照闽清县2021年新任编外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专项(研究生)招聘: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生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须通过电话和电子文档等方式向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先提前组织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办法通过现场考核形式,成绩胜出者,直接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研究生专项招聘岗位优先占用招聘岗位计划数,剩余岗位计划数用于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毕业生。

2.组织考核:

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分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中属于会计岗位的另外按其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报考少体校体育岗位的另外按其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会计岗位属于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学科和少体校体育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含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的专项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3.录用办法:

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组织考核的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志愿,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具体学校岗位分配计划于考生面试前另行通知。

4.优惠政策:具备全日制硕士学位录用后参照《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的补充通知》(梅委发〔2018〕16号)有关规定,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人才奖励,共3年的人才奖励。具体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如未按合同规定或违反诚信协议书要求,除按第七点“服务期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应双倍退还历年所领取的人才奖励。

5.本次新招聘的教师为编外人员,待有空余编制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入编。入编前工资待遇(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按照编内教师标准待遇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参照2017年以来招聘的编外教师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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