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27名新任教师公告

2021-03-09 17:32:35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吉娅

2021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27名新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27日。更多福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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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3月15日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关于核准梅列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67号)及《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编制使用和教师需求等实际情况,特制订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

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7名,其中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21名。具体岗位如下:(附件)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2.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2021年所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三明市梅列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4.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三明市辖区在编教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台湾地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具体要求

1.报考者(含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下同)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相一致。

2.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5.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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