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安排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报考人数的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将于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5.应聘人员对成绩如有疑义,可于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17:00时前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招聘考试考务小组进行查分(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4栋204教室)。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备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没按时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公布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3月21日(星期日)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
(四)面谈签约
1.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时;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1栋101教室;
3.说明:①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②拟聘用人员携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现场面谈签约。
六、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
七、审档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录用
应聘人员放弃面谈签约、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应聘人员。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对应学科岗位中,按岗位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惠东县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书,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享受如下待遇:
(一)特定津贴。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研究生由市县财政发给津贴2500元/月;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县财政发给津贴1500元/月;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由县财政发给津贴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由县财政发给津贴500元/月。
(二)住房保障。落户惠东,服务满5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博士研究生由市县财政一次性发给8万元安家费;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5万元安家费;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3万元安家费;硕士研究生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1万元安家费。在我县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有条件的工作单位安排周转房。
(三)办理入户。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四)子女入学。子女需在本县公立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