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招聘5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10 12: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吉娅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1年4月14日9:00~4月16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9292、82202234;

监督电话:0513-89282662(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xsqsydwzk/content/9c22a09a-ab63-4df8-a759-229e89044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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