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1年4月14日9:00~4月16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党建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党建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党建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党建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按管理权限报送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 85217001 中共南通市纪委(监察委)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3-59000158、8509850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5900025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
附件:
3.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rsj.nantong.gov.cn/News/NewsViewComputer.aspx?code=96746eab-b7d6-400c-b59e-ba2ecc44a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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