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510)88214281,8870680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十二、纪律和监督
锡山区纪委: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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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无锡市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无锡市锡山区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doc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1/03/10/32173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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