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1.笔试日期: 2021年4月17日 9:00-11:30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
考试范围见报名系统内《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空缺,则按本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九、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