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资格初审
省审计厅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省审计厅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考试的相关事项。
2.资格复审
参加考试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省审计厅参加资格复审:
(1)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湖南省审计厅招聘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原件(1式3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征信证明原件;
(5)近3年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6)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5张(须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一致)。
(四)考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在省审计厅网站上公布。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核实考察对象的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和业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度等情况。
体检与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对象与公示
根据体检与考察情况,省审计厅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省审计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审计厅与聘用人员签订2年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聘用关系。2年聘用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如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一级造价工程师年薪总额为18万元,注册会计师年薪总额为15万元。年薪总额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占年薪总额的80%(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占年薪总额的20%,其实际发放额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等次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并奖励,合格等次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的80%,不合格等次不发放绩效工资。
(二)试用期按月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聘用的第一年,扣除试用期后实际工作时间不到一年的,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等次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聘用人员离职,其工资发放至离职当月。自愿离职或双方协商离职的,离职当年的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因违反聘用合同相关条款、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不发放离职当年绩效工资。
(三)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湖南实际情况进行缴纳。
(四)聘用人员出差的住宿、交通、出差补助等,根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按处级以下标准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并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提供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到省审计厅工作后,如工作需要,每年出差不少于160天。
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731)89976049
需要提醒同学们注意的是,报名一定要趁早,有更多问题欢迎扫描下面的二维码,随时咨询上岸鸭公考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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