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 、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网址: 宿城在线(www.sqsc.gov.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11日9:00-3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3月11日9:00-3月18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3月11日9:00-3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3月11日9:00-3月19日17:3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城在线(www.sqsc.gov.cn)。
2、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城在线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5)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12∶00。
(7)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8)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9)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4月16日16∶00。
(三)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和“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宿迁市2021年3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同步进行,定在2021年4月1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管理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经济类”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区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城在线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人社部门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城在线网上公布。
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宿城在线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在线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人社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