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有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无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含试讲、说课)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笔试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面试(含试讲、说课)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也可由其委托市级及以上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根据笔试类别各考相应试卷,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表。“经济类”中会计、审计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9:00—11: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常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专业测试
1.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表。
2.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部分岗位采用试讲、说课等方式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含试讲、说课)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无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咨询与监督电话》(附件4)。
七、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3.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
原标题:2021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1/IQCNPLQO_0308/46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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