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1人公告

2021-03-05 18:27:0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吉丁

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计划招聘51人,笔试时间为4月17日。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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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1日至2003年3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报考《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前(2021年3月13日)取得相关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周四)9:00-2021年3月13日(周六)15:00

2.报名网址:“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须上传考生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b)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1日9:00-2021年3月14日15: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11日9:00-2021年3月15日15: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3月11日9:00-2021年3月15日17:00。

5.缴费时间:2021年3月11日9:00-2021年3月16日12:00。

6.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姑苏区人社局按规定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可在2021年3月17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自行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获取。通过初审的报名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不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范围内的,以相近专业报考,如果审核不通过将不能再次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5.报名者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的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截止时间前(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至姑苏区人社局(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909室)直接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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