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29人公告

2021-03-05 18:11:18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吉丁

四、笔试

1、笔试日期2021年4月17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4月14日09:00至4月1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1年5月中旬在苏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rsks.com)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管理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rsks.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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