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htz.bengbu.gov.cn/)公布。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5: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3: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htz.bengbu.gov.cn/)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因未到毕业时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2021年8月31日之前必须提供)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学历层次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仅适用于具有3年以上中小学校任教经历的报考人员)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有3年以上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除提供报考岗位所必须的相关证书之外,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和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报考意见。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均须提供。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必须在参加笔试之前取得报考意见书,并须加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章。同意报考意见书见附件2。
5.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规定,2021年不再实行教师资格“先上岗,后考证”的政策。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下同),并提交本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暂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和有效期内的笔试所有学科成绩合格的成绩单。上述人员如到2021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不具备报考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htz.bengb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蚌埠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2021年度蚌埠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htz.bengbu.gov.cn/)。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52-4099875 0552-4071177(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
0552-4098110(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办)
0552-4099117(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下载:
蚌埠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蚌埠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原标题:2021年度蚌埠高新区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tz.bengbu.gov.cn/xwdt/tzgg/8746191.html
关注“安徽高顿上岸鸭公考”公众号,了解更多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资讯。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