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复核的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予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政务公开-其他招录信息公告模块。
资格复审需提供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县级以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退役军人持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者持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本公告规定附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并不予发放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待面试时间、地点公布后,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附加分: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5分,并提供证书原件,三者不能累加);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2分。二者(资格证书和社工专业)取其一。
计算总成绩: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的人员,须在休完国家法定产假前完成。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另有单位就职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已纳入越城区、滨海新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人员不能参加此次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0575-85124823、85733919。
5.招聘各环节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575-88317003
附件下载: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原标题:2021年度越城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xyc.gov.cn/art/2021/2/19/art_1559747_59025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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