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鄂尔多斯鄂托克旗开始招聘教师啦,对这次招聘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准备招聘考试了哦,上岸鸭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时间安排、招考条件以及招考程序等内容,感兴趣的同学们赶紧来看看吧。
为加强我旗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师队伍建设,经旗委、旗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2月9日。
(二)网上初审: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2月10日。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另行通知。
二、招考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教师6名,其中,国家统编初中语文教师2名,国家统编小学语文教师3名,国家统编初中历史教师1名。
三、招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流利,能胜任学校教学工作。
(三)蒙汉兼通,且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四)报考国家统编初中语文和历史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高中阶段需在蒙语授课学校就读。
(五)报考国家统编小学语文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高中阶段需在蒙语授课学校就读;鄂托克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六)考生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2003年1月1日至1986年1月1日)之间。
(七)2021年应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可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辞退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历次公开招募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活动的。
5.已被鄂托克旗聘用的各学段正式教师的(含历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q.gov.cn),点击“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飘窗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6214883。
5.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时使用。无《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无签订《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及《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者将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行政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60%,教育理论知识约占40%,试卷满分为100分。
2.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政策性加分。
(1)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治区“项目人员”、我旗招募服务满3年及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储备人才加1.5分。
(2)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持有《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大学生;残疾大学生;孤儿大学生;单亲家庭大学生(“单亲家庭”指父母有一方去世者)加1.5分(以上人员均限入大学前户籍为鄂托克旗籍)。
(3)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死亡人员家庭大学生加1.5分。
(4)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同一所学校)聘用满三年以上且至今在岗的教师加1.5分(须持有旗教体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5)鄂托克旗户籍报考者加2.5分。
(6)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者,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两项,累计两项加分。
4.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入场时上交)、《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入场时上交)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