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满足高质量高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继续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经龙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启动“双百工程”计划,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数量
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共80名,详见《龙门县2021年“双百工程”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所需条件
(一)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引进的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5.“双一流”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政策规定不能引进的人员。
(二)高学历人才的条件
高学历人才应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年龄一般为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21年8月31日,下同)。
(三)专业技术人才的条件
1.教育类人才
引进教育类人才除了满足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外,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满足以下范围之一:
(1)全国或部省共建重点师范院校应往届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专业应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对口,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就读本科时须师范院校毕业或在师范院校就读硕士研究生,且就读专业与引进学科专业对口,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医疗类人才
引进医疗人才除了满足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外,对年龄和学历适当放宽:
(1)内科(内科学)、外科(外科学)、妇产科(妇产科学)、儿科(儿科学)、麻醉科(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重症医学科、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学历条件放可宽至大专。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本科;
(2)具有“四证合一”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优惠待遇
(一)龙门县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新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如下待遇:
1.事业编制。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列入全额财供事业编制,根据人岗相适要求,统一选派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引进到龙门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龙门县人民政府确认为基层急需引进的医疗类高学历、短缺专业人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并办理纳编聘用手续,如用人单位没有空编或空岗,享受同等岗位在编在职人员待遇(同等岗位在编在职工资标准由龙门县人社部门核定,所需资金经费由龙门县财政部门全额核拨)。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表现优秀的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博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职员,硕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九级职员(专业技术人才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期跟踪培养。
2.特定津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引进人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每月2000元发放,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每月1500元发放。引进人员到边远乡镇单位工作的,由县财政给予800-1200元数额的边远地区服务补助金。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建立单独的“人才储备金账户”,每十年为一个合同周期,每年定期拨付人才储备金2万元。
3.住房保障。落户龙门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的安家补助。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购房补贴,经考核合格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7万元的购房补贴。在我县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视情况而定安排人才公寓。符合公寓入住条件而公寓没有房源时,可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
4.费用全免。应聘者到龙门面试、体检等费用全免,面试期内免费安排食宿,报销到龙门的往返车票(最高按硬卧标准)。
5.快捷入户。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6.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偶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的,如我县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岗位需求,由组织、人社部门直接推荐就业。
7.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县内优先择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8.医疗倾斜。县卫健局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发放保健证,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预防保健跟踪服务。在县公立医院就医,免收普通门诊和专家挂号费。
(二)紧缺医疗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1.引进的紧缺医疗人才安排在龙门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在享受龙门县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具有主任医师职称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安家补助35-50万元;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四证合一”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3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2015年后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给予安家补助25万元;2015年前取得临床类或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20万元,具有医师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
2.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医疗人才和高职称医疗人才安排在龙门县人民医院入职工作,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龙门县人才优惠政策或享受县人民医院给予的医疗人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