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2020-12-07 11:43:0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阑珊处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1月7日9:00起。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1年1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等可证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相关材料。

5.岗位要求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户口本原件。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就失业证、单位缴纳社险凭证、劳动合同、原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其中一项即可

7.岗位要求公证员职业资格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英语四级、全国计算机考试二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因取消、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1月28日9:00开始。

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1年2月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四、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网站,同时将群发短信或直接联系考生。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技术咨询:022-23266305、022-23269123(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监督电话:022-69116297(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点击下载:

附件: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m.xls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年7日

原标题:2020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tjnh.gov.cn:8000/xxgk/www/info/show/5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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