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码)、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学术成果和获奖情况证书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近期照,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注意事项:①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相应岗位的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写出委托书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②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必须于资格审查现场进行交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考核(面谈)
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笔试,只组织面试或考核(面谈)。
1.对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通过高层次人才岗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生放弃、拒绝面试或未能完成面试答题的,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七名考官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2.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不组织结构化面试,对报考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1)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考核名单、时间、地点等考核相关事宜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考核形式及评分办法。
按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评估、面谈的顺序进行考核。三项量化评分均采取百分制,每项满分100分。
①资格审查。通过考核小组资格审查的得满分100分,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记“0”分,不参加后续环节。
②专业能力评估。专业能力评估前,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要求制定具体的评估细则,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学历水平、从业经历、工作实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方面。专家小组根据评估细则对考核对象进行专业能力量化评分。
③面谈。面谈内容由专家小组针对考生与岗位匹配性、适应性要求现场随机提问,考生自主作答。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入围面谈的,现场抽签确定面谈顺序。面谈时间10分钟。由专家小组现场评分并签发面谈成绩单。未参加面谈及面谈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④考核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考核综合成绩=资格审查成绩×30%+专业能力评估成绩×35%+面谈成绩×35%,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核结论。根据考核情况,由专家小组出具书面考核结论。考核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考核结果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面试或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研究
根据面试或考核(面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经报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由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对2021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若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按规定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