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考试(结构化面试)
惠民县公证处及惠远人力资源将联合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最终录取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由惠人力资源组织。
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三),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本次招聘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惠远人力资源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3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1、新聘用公证员助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公证员助理,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公证员助理任职期间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为1800元/月,绩效工资与业务挂钩,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转为公证员助理正式工作满一年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3、对持有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优先安排专职公证员岗位并享受公证员待遇。
4、有公证员执业资格的人员转职公证员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为惠民县公证处公证员,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与业务挂钩,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正式工作满一年后(含试用期的2个月),缴纳住房公积金。
5、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供良好的学习提升平台。聘用的公证员助理,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可作为公证员储备力量,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公证员执业资格。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在“惠远人力资源”公众号或电话通知的形式发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同时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招聘。
本简章由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197068
监督电话:1395433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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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0日
原标题:惠民县公证处公证员助理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min.gov.cn/art/2021/1/27/art_118127_10285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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