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和方式在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官网(www.zzhkgq.gov.cn)和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公布。
4.笔试加分条件及审核。
(1)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已被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当年度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立功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材料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5.促进文明行为。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但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时间与地点同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要求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航空港实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意见,经航空港实验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确定后在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官网(www.zzhkgq.gov.cn)和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公布,同时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最终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若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超出限定比例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加试面试。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依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能力素质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考察期限内,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网站(www.zzhkg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时间及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等有关事项,按要求均在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官网(www.zzhkgq.gov.cn)或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拟聘人员属于在职人员的,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自行完善到航空港实验区工作之前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因不能完善相关手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航空港实验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告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政策咨询电话:0371-65599168
纪检监督电话:0371-8619819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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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实验区口岸业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原标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业务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zhkgq.gov.cn/gkzp/470591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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