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南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聘用制人员22人公告

2021-01-20 14:56:57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花花

五、考试内容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报考南阳高新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报考示范区司法分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的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考点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技能考试(仅限南阳高新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报考南阳高新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考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速录考试的形式分为听打和看打,计分实行100分制,按照每分钟速录字数及正确率计分。

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招聘工作网站通知。

报考示范区司法分局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的,不参加此项考试。

(三)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报考南阳高新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算成绩,报考示范区司法分局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拟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在招聘工作网站公布。拟参加面试的人选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递补公告,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及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招聘工作网站公布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和技能考试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高新区法院委托示范区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十、人员待遇及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月工资3800元:其中2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为基础工资,1000元为绩效工资,根据考评结果按比例发放;被聘用人员与示范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高新区法院,高新区法院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使用管理,试用期三个月。

十一、其他事项

(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nysfq.pzhl.net)、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nygxq.hncourt.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三)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2370088,0377-61166082

监督电话:0377-62373010

技术咨询电话:15093048038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南阳高新技术产业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开发区人民法院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

示范区司法分局

2021年1月18日

原标题: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ysfq.gov.cn/gqgg/4106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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