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照统一规范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九级职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起草领导讲话》和《起草调研报告》;市体育中学教练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体育运动训练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月29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省市人民政府有明确加分政策外,其他特定群体人员省市人民政府有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或《起草领导讲话》《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或《起草调研报告》《体育运动训练专业知识》)成绩×50%+加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有相关资格(业绩)要求岗位的相应资格证(业绩证明材料)、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按要求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预期不到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情况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或《起草领导讲话》《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上述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的2021年驻马店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招聘的组织实施视当时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必要时笔试、面试时间依次顺延,考生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396-2601906
驻马店市市城市管理局0396-2796660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0396-2601108、2601109
驻马店市审计局0396-2798800
驻马店市林业局0396-2814755
驻马店市气象局0396-2668778、13526369337
驻马店市教育局0396-2915978
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812540
附件:
点击下载:
2021年驻马店市市直部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1年驻马店市市直部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docx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驻马店市市直部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azmd.lss.gov.cn/node/6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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