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五莲县人民政府发布最新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简章,系2021山东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23人公告,机会多多,请继续关注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始建于2002年,2006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是首批国家绿色园区。为进一步凝聚园区干事创业人力支撑力量,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中共日照市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发〔2019〕18号)文件精神,报经五莲县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报考人员与报考单位在编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不能应聘;在职公职人员历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尚在试用期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日9:00—1月19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1月15日11:00—1月20日18: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http://qzpta8.chinasyks.org.cn/cn_rzsrsrcfwzx/index.html#/index)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按指定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月15日11:00—1月20日12: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1月22日9:00—1月24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参加笔试时使用。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都将取消应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流程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日照人才发展集团(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与济宁路交汇处日照文化创意产业园艺术馆楼二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附件1)中“专业及有关要求”栏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英语专业八级”需提交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截止到2021年1月15日,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达到两年及以上,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②职业资格、英语专业八级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