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贵阳广播电视台官网”(www.gystv.com)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复审对象
(1)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若该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贵阳市内在职在编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贵阳市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5)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在“贵阳广播电视台官网”(www.gystv.com)上公布,各位考生请自行查看,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一致的,再次组织面试。
总成绩将在“贵阳广播电视台官网”(www.gystv.com)上公布。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关于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招聘办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自到岗之日起,与单位签订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五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调动、辞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十二、其他
(一)招聘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广播电视台官网”(www.gystv.com)上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及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85823034。
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8341380、0851-88236875
监督电话:贵阳广播电视台机关纪委0851-85870089、市委宣传部干部处0851-8798828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51-87989520。
贵阳广播电视台
2023年9月8日
原文标题:贵阳广播电视台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gystv.com/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