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7日
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读卡机阅卷。
(2)笔试科目。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各招聘岗位考试科目均为《通用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202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40(不含1:40)的,则需要补缴考务费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科目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5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不超过1:40(含1:40)的,直接进入面试。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①审核时间:8月15日8:30—16:30。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
②审核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考吉林市市直(含吉林中新食品区)所属岗位: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市政府4号楼322室(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电话:0432-62037580。
报考永吉县(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永吉县口前镇站前路768号永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事业单位管理科304室,联系电话:0432-64239365。
报考舒兰市(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舒兰市舒兰大街4480号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8250158。
报考磐石市(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磐石市振兴大街777号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科,联系电话:0432-65222248。
报考蛟河市(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蛟河市新区红叶大街59-2号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7250751。
报考桦甸市(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6224401。
报考吉林市船营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庆丰胡同2号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3室(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6097826。
报考吉林市昌邑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昌邑区人民政府205室(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2755111。
报考吉林市龙潭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龙潭区人民政府623室(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一),联系电话:0432-63041823。
报考吉林市丰满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6号丰满区人民政府3号楼312室(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4661524。
报考吉林高新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805(吉林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32-64798037。
报考吉林经开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499号碳纤维研发中心党办(人事局)1208室,联系电话:0432-66490088。
③审核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进行公示。
(二)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笔试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网站http://www.jlssyzp.com自行查询。
(三)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请考生关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面试公告。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开发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复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证、户口本、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没有取到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需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5)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在编在岗人员须持《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6)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部门将在面试时间确定后另行发放《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和每个招聘岗位采取的具体面试方式将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五)总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不超过1:40(含1:40)而直接进入面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招聘岗位在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再递补。
报考社区治理专干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岗位所服务的社区,聘用后须在选择的社区服务;报考乡村振兴专干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岗位所服务的村,聘用后须在选择的村服务。放弃选岗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到对应的社区(村)。
(四)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五)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2023年7月28日服务期满整年。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户籍要求的(以2023年7月28日之前取得当地户籍时间为准),按照附件1要求执行。吉林市城区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可视为吉林市城区户籍;非吉林市城区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学前的户籍为吉林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仍可视为吉林市各县(市)区户籍。
(三)服务期限。
1.确定为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的拟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于附件1中放宽年龄或限定户籍特殊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签订,拒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上岗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2.确定为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的拟聘人员,基层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签订,拒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上岗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基层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九、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他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查询。
1.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报名期间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2—62507976(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期间监督仲裁电话:0432—62037580(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4.附件1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及各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2由各招聘县(市)区、开发区组织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1.202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2.2023年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3.202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202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基层治理专干)公告(2号)
文章来源:http://rsj.jlcity.gov.cn/gg/202307/t20230728_1143275.html